腋部、肘部、腕部燒傷疤痕攣縮畸形是指燒傷后腋部、肘部、腕部出現(xiàn)的該部位疤痕攣縮畸形,可伴隨有相應部位的功能障礙。 腋部疤痕攣縮常發(fā)生于腋前、腋后皺襞的深部燒傷,其燒傷范圍又常與胸部或背部燒傷并存,愈合后多部位牽拉攣縮,造成肩關節(jié)功能受限;肘、腕部疤痕攣縮畸形也較常見,據(jù)統(tǒng)計、上肢、肘、腕部占20.91%,僅次于手及頭面部,屬第三位。上述三個部位的疤痕形狀可呈索條狀、蹼狀、片狀或環(huán)狀,多伴功能障礙,故治療不光是外形的恢復,更重要的是功能的恢復。
臨床表現(xiàn)
1.腋、肘、腕疤痕呈多種形狀; 2.功能障礙或輕或重; 3.周圍及鄰近部位疤痕同時存在。
診斷依據(jù)
1.既往有燒傷病史; 2.腋窩疤痕攣縮為周圍組織收縮; 3.肘部伸屈兩側(cè)均可發(fā)生,以屈側(cè)多見; 4.腕部多與手部疤痕同時存在; 5.各自部位功能障礙,X光相證實。
治療原則
1.手術治療為主,應根據(jù)具體情況,行“Z”成形術,五瓣成形術或局部皮瓣與皮片移植相結合的方法修復;腕部有深部組織缺損則應用皮瓣修復。 2.康復治療為輔:理療、體療等。
用藥原則
1.一般情況下,手術時用藥以用藥框限“A”、“B”為主; 2.疤痕面積大,手術創(chuàng)面大,或術后并發(fā)嚴重感染時,用藥可以包括用藥框限“C”。
輔助檢查
1.一般情況下,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“A”為主; 2.大面積疤痕切除修復,有并發(fā)癥時,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框限“A”、“B”。
療效評價
1.治愈:各部位攣縮解除,創(chuàng)面愈合好,功能活動良好。 2.好轉(zhuǎn):各部位攣縮基本解除,功能有所恢復。 3.未愈:攣縮未解除,功能未恢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