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為害農作物的昆蟲進行預防和除治的措施。根據害蟲生物學特性及其發(fā)生和消長規(guī)律,采用生物、化學、誘殺及激素等方法進行防治,使農作物在生長發(fā)育過程中不受或少受危害,保證農作物高產優(yōu)質。
害蟲泛指一大類為害農作物的動物(animal pest),包括有害昆蟲(injurious insects),包括有害昆蟲(injurious insects)、有害螨類(phylophagous)和某些有害軟體動物(pernicous moltuscs)。農作物的根、莖、葉、花、花、果、籽等部位都可能遭受危害,被害部位,時期和作物種類因害蟲種類不同而異,為害程度也不同,輕者造成斷根、葉子缺刻、莖被蛀成孔洞,花被殘食,果實、種子被蛀食,使農作物生長發(fā)育不良,造成減產和產品品質下降;重則造成缺苗斷壟、空稈、白穗、爛果、碎粒,甚至需撥除毀種,沒有收成。因此,防治蟲害是奪取農作物高產優(yōu)質不可缺少的重工業(yè)措施之一。
蟲害防治宜采取“預防為主,綜合防治”的方針。